服务内容

管理规范

车辆/人员进出管理制度

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

园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

园区消防及安全管理

1. 外来人员、车辆进入厂区,一律履行登记手续,填写《来访人员登记表》,并经保卫人员电话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。

2. 携带物品外出时,需库区开具《货物放行单》并签章确认;

3. 携带自有物品进入时需事先声明并进行登记;

4. 车辆故障、漏油或载有违禁品、危险品时不得驶入园区;

5. 园区内禁止洗车、修车;

6. 园区内车辆限速10km/h;

7. 禁止鸣笛,按指定路线行驶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;

8. 禁止携带各种违禁品、危险品(比如危险刀具、黄赌毒等)进入园区,一经发现,保卫室有权制止;

9. 园区内部24小时监控,入院后请勿乱丢弃物品;

10. 园区内禁止吸烟,违者罚款500元人民币;

11. 园区内禁止赤膊、穿拖鞋,禁止未戴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作业;

12. 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,如有违反,进劝阻不听者,禁止如入园区;

13. 出门时,接受保卫人员检查无误后,做好检查记录再放行。